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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23年实习人员第53期面试考核通知(2023-07-19至2023-07-26)

2023年实习人员第53期面试考核通知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市律师协会颁布的《上海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的规定,市律师协会将对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并按要求提交实习面试考核申请的申请执业人员(预备会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

2023726日(周)下午1:30

二、 面试方式:

现场面试。

、面试地点:

上海市律师协会35楼会议室(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5楼)

、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持 本人身份证 原件。如不能参加本次面试考核提前一天请假(请假方式:发送邮件至yaoyanling@lawyers.org.cn注明姓名以及面试时间)。

凡未参加当期面试考核者,面试时间都将 顺延一个月,届时请以电邮方式再次提出申请。

2面试考核结束后即可离场,考核结果将于次个工作日“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实习人员管理→公告”上公布。

3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应当应穿着正装、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一切表现都将计入考核内容。

4、服从协会工作人员管理。

5、凡面试当天下午1:30前未到者视为迟到,取消当次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

序号

姓名

实习证号

实习律所

1

曾韵

09002207210863

上海野马浜律师事务所

2

栾晓宇

09002207110813

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

3

陈沛霖

09002206210687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4

黄妃珍

 09002207210825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5

李娟

09002206210680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6

史一飞

09002207210800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7

马薄乔

0915210121005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8

张开稷

09002207110981

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

9

沈扬

09002207110751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10

韩静

09002206210574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11

夏广晟

09002206110727

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

12

牟宸雨

09002207210987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13

卢江

 09002207110788

上海市外滩律师事务所

14

赵国强

 09002206110726

上海律才律师事务所

15

范佳敏

 09002206210567

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

16

李郁菲

09002206210420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17

许议文

09002207210808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18

郭宇

09002206210706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19

李洪瑞

09002207110759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

20

张智超

09002207210867

 上海远业律师事务所

21

方茗茗

 09062110213820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22

李春燕

09002207210932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23

袁苗苗

09002206210545

上海汇愿律师事务所

24

欧阳琪

09002206210708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5

吴婷琳

 09002206210683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6

李雪

09002207210750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

27

王鑫娣

09002207210871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28

吴凤桃

09002207210861

上海申贤律师事务所

29

谷悦

09002207210989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30

张雨枫

09052109113216

上海理研律师事务所

31

郑旸

09002206210408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32

吴波

 0900220621042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33

倪楷文

 09002207110956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34

黄贤哲

 09002206110732

 广东安华理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35

高玲

09002206210387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36

关亦雄

09002206110562

 上海金时律师事务所

37

应晓岚

09002206210411

上海百战律师事务所

38

陆瑶

09002207210966

上海首伦律师事务所

39

申芳芳

09002207210903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40

田飞

09002206210722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律协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