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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报

- 收起业务介绍

《实习周记》能较为全面、客观反映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情况,是作为考核小组考核实习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实习人员应按时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1次)。

办理窗口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4030000 - 165

邮箱:jianglili@lawyers.org.cn

快递地址:徐汇区 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广场33楼  会员部·实习申请 收

温馨提示:快递勿寄 同城快件 或 闪送快件。


  《实习周记》能较为全面、客观反映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情况,是作为考核小组考核实习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实习人员应按时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1次请按规定网上填写并提交,如不按时间填写周记将导致系统无法填写(可能会影响面试考核的评分,请尽量避免)。

  实习周记操作指南实习周记操作指南 /file/upload/20220819/file/20220819180015_7596b733f4aa4b3cba2b42c846e659d3.docx(点击下载即可)

- 收起操作指南

    实习人员在领取实习证后就可登入东方律师网,进行相关周记的填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网上填写周记操作流程 :

         1、国家司法考试号 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开头的)作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短信发送至本人的八位随机密码)登入东方律师网进入会员中心的个人信息点击实习周记进入填报周记界面开始填写周记。

       2、根据个人实习情况,合理安排填报周记时间,并及时网上提交(一个月内(自然月的实习周记可以补填)

 

- 收起常见问题

您有业务上的问题,请联系我们:

上海市律师协会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35楼

电话:021-64030000

邮箱:sba@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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